首 页  
阳光检务
本院概况
领导班子
办事指南
网上咨询
联系我们
检察长信箱
12309中国检察网
中国检察听证网
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
检察日报社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
办案工作区整修项目投标邀请书
时间:2023-05-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办案工作区整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正群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邀请单位为:福建博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湘乡市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湖南腾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

2) 工程建设规模:约人民币11.4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具备工程施工装修能力,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经营范围内应含有建筑装修装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3年0506日起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招标公告。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交,投标保证金需用档案袋密封好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接收的予以退还。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21000分,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

10.其他说明

10.1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应服从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并遵守开标场所的有关规定和政策。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

址:莆田市秀屿区

话:13799612226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群实业有限公司

址:莆田市城厢

话:18659499829

联系人:陈先生


版权所有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政务 闽ICP备2024042962号-1

地址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四新村靖安路155号 电话 0594-56850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